浸出设备验收标准,油脂浸出成套设备厂家总结验收要点
粕中残油(干基):大豆、菜籽、棉籽仁、葵花籽仁、花生仁粕为1%以下,米糠粕为1.5%以下;其他饼粕可参照执行。
粕中残留溶剂700×10 -6 以下。
每吨入浸原料溶剂消耗5kg以下。
每吨入侵原料的蒸汽消耗520kg以下。
成套设备中凡属压力容器制造厂家必须持有许可监管机构颁发的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》,压力容器的制造必须符合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》,(81)劳总锅字7号《压力容器安全检查规程》以及JB741-80《钢制列管式换热器技术条件》 等要求。
常压容器及其他工艺设备的铸件、机械加工件焊制件冷热加工成型、装配、涂漆均按《粮食机械通用技术条例》检验、验收。
所有工艺设备、输送设备、泵类、仪表等均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,否则不准安装使用。
车间内应做到工艺流程合理,设备及管道布置整齐,操作安全检修方便,采光充足。
1.设备安装后,垂直允差1.5/1000,在总高度上允差1mm。
2.设备运转平稳、灵活、无异常噪声。轴承温升不得超过35℃。
3.输送设备的安装,外壳连接紧密,内表面连接部位在运转过程中,不得有碰卡现象。
4.操作温度超过60℃的工艺设备应按规定加保温层。
5.管道的安装要求:
管道应沿车间墙壁或操作台下平行敷设,尽可能减少拐弯和交叉。
(1) 对焊口接的管道应做到内壁平齐,错口不超过壁厚的10%,最大不超过1.5mm。
(2) 直径100mm以下的管道的对接焊缝不允许布置在管道的弯曲部位。
(3) 各管道沿介质流向的安装坡度不得小于0.2%,且均设有排空装置。
(4) 凡传热的管道必须按照要求加保温层,保温层不应减薄,不得有脱落现象,不得用易燃材料代替。
(6) 仪表应安装于照明良好和易于观察的位置,使用的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mm。
(7) 阀门要保证密封良好,安装整齐,操作灵便。
成套设备安装完毕后,混合油、溶剂及溶剂气体系统中,包括管道阀门及仪表应做气密性试验。试验气体采用压缩空气,试验压力为100mmH 2 O,保证10min不得有泄漏,气密性试验应有记录。
1.为保证油脂浸出车间的安全生产、厂房建筑、设备安装、生产操作必须符合前商业部颁布的《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(试行)》的要求。
2.防爆电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
3.防爆电器应选用安全型、增安型、隔爆型,目前无定型产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暂采用隔离措施。
4.浸出车间的设备、管道、钢制操作平台与门窗、非带电金属部位、金属电线管、电缆金属保护套等均应保护接地,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应单独接地。
5.输送混合物、溶剂、溶剂气体的管道不得作为电器保护接地使用。
6.车间使用的低压电缆和绝缘导线,其额定电压不得低于线路的额定电压,且不得低于500V。
7.车间内不得明敷绝缘导线,必须采用钢管配线工程。
8.所有转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均应有防护罩,并应有适用于安全、调节及润滑等各种标志。
9.所有设备仪器必须反应灵敏,显示准确,应由计量部门校验合格,精度要求采用1.5级。
10.各种设备及管道均应设置蒸汽冲洗装置。
11.自由气体排放口、呼吸阀后端应装置阻火器,并应高出屋面。
1.工艺流程图
2.设备布置图
3.管道安装图
4.设备基础图
5.电气设备配线图及电器原理图
6.静电接地位置图
7.成套设备使用说明图
油脂浸出成套设备验收要求随机配件齐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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